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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8年第二批就业见习单位及岗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1  发布机构:耀州区  字体:   浏览次数: 次

  为进一步鼓励单位接收见习生,帮助大学生积累实践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就业,同时缓解部分单位工作人员不足问题,现面向耀州区各单位征集见习单位及岗位。
  一、征集对象
  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
  二、征集时间
  2018年5月21日-2018年6月8日
  三、见习时间
  一般为3-6个月,见习人员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的,见习期限可放宽至12个月。
  四、岗位要求
  见习岗位的设置应从单位工作实际出发,提供一定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的就业见习岗位,岗位要求既能给予见习人员锻炼机会,又能促进单位工作开展。
  五、申报材料
  (一)2018年已和我中心签订一年协议的单位只需上报《铜川市耀州区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1)两份;
  (二)2018年第一次申报见习的单位请将以下材料报送至耀州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永安南路53号二楼)
  1、下载并填写《铜川市耀州区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1)两份、《铜川市耀州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见习单位协议书》(附件2)两份,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陕西省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将本单位名称、帐号、开户行打印至A4纸并加盖公章一份(供拨付见习生活补贴使用,请确保准确无误)。
  六、岗位选择
  单位征集结束后,我中心在考察核实的基础上,将符合见习条件的单位在铜川市耀州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告。符合见习条件的毕业生可在公告单位中自选岗位,也可由我中心推荐适合的岗位。
  七、见习补贴
  见习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人身意外伤害险每人每月20元。
  见习单位可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报酬标准,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为见习人员增发生活补助。见习生生活补贴月总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实行先发后补方式,即见习单位按月通过银行卡向见习生发放生活补贴,见习结束,各见习单位凭银行发放明细凭证及《见习生工作鉴定》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补贴。见习留用率达到50%的见习单位,可凭见习生留用名单、劳务合同复印件向见习承办单位申请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每人2000元。
  八、注意事项
  (一)已参加过就业见习、已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办理过公益性岗位和协管员等人员不得申办见习。
  (二)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提前终止见习的,见习单位需在终止见习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上报承办单位。
  (三)考察通过的见习单位可与我中心签订一年协议,2018年下半年办理见习时只需上报见习岗位。
  (四)见习期间,见习生由见习单位全权管理,见习生需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见习单位如不能履行管理职责,将清理出见习单位名单,两年内不再列为见习单位;见习生如不能按协议要求参与见习活动,将取消见习资格,退还见习补贴,并在专设平台公告。

  附件1:附件1:铜川市耀州区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xls
  附件2:附件2:铜川市耀州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见习单位协议书.doc

           铜川市耀州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8年5月21日
  (联系电话:0919-6285139)


[网络编辑:文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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