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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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铜川市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铜川市耀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新区正阳路东段


    办公电话:0919-2826809


    单位领导: 

    工委书记、局长:马振河 

    工委副书记:张志剑 

    副局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何晓薇

    副 局 长:张  浩    李栓林  

    总工程师:陈春社 

    区市场与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孙万辉

     

    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和上级部门授权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负责管辖范围内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按职责分工给组织指导取缔无照经营活动。 
    三、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实施各类市场主体及商品交易市场信息公示和信用管理;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组织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负责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协调处理商标纠纷事宜,负责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的推荐、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五、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和督促食品安全检查、整顿治理等工作,监督管理食品生产、食品(含农产品、水产品)经营环节的食品安全;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承办上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达的工作任务。 
    六、管理和指导全区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国家和省、市、区的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发布全区质量状况公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 
    七、负责全区产品(商品)质量监督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产品(商品)质量监督相关政策、措施,负责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组织开展产品(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认证认可工作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区的认证认可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强制性、自愿性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工作。 
    八、组织实施标准化、计量法律法规,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计量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组织推广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企业开展国家级、省、市、区级标准化项目申报、验收,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负责全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计量标准考核,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和商品量的计量监督。 
    九、承担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责任,经授权组织或参与涉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及医疗机构制剂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以及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管理制度。 
    十一、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品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查处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违法案件;负责执法办案管理,协调大要案、跨区域案件的查处。拟定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和指导查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及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活动,依法组织和指导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组织和指导查处违反登记管理、商标管理、广告管理、合同管理和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违法案件及其他违法案件;组织和指导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和指导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样工作;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十三、指导相关社会组织、团体开展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科室: 
    一、办公室  吴小健 
    联系电话:0919-2826819 

    二、政治工作科  张大程 
    联系电话:0919-2826810 

    三、财务统计科  郭志强 
    联系电话:0919-2826811 

    四、政策法规科  严晓辉 
    联系电话:0919-2826812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杨海乐 
    联系电话:0919-2829315 

    六、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马立凡 
    联系电话:0919-2826820 

    七、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李绍辉
    联系电话:0919-2826823 

    八、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科  赵  宏 
    联系电话:0919-2826828 

    九、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  孙高平 
    联系电话:0919-2826889 

    十、企业个体监督管理科  刘  凯 
    联系电话:0919-2826830 

    十一、登记注册局  成华琴 
    联系电话:0919-2826831 

    十二、质量计量监督管理科  杨文强 
    联系电话:0919-2826832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科  席磊 
    联系电话:0919-2826838 

    十四、市场监督管理科  胡伟善 
    联系电话:0919-2826833 

    十五、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  陈明辉 
    联系电话:0919-6186421